| 发布时间: 2024-03-27 | 【打印】 【关闭】
(说明: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1.1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以谈判招标的方式,选出有有经济实力、有经验、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服务机构。
1.2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3 项目概况:码头项目位于龙穴岛北部,紧邻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码头一期已申请建设1个3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长255m,通过1座引桥与陆域连接。项目拟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按满足1艘1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靠泊设计建设,码头长200m,一期码头已基本完成建设,二期工程续建泊位长度55m,满足3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靠泊。
目前由于二期船型变化,需对二期建设方案进行重新编制,根据“瞭越”号科考船和新建半潜船,在一期码头的基础上,调整二期建设方案,规划建设两个泊位,同时满足“瞭越”号科考船和新建半潜船停泊。二期投资额约8000万元。
1.4 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项目需求、服务内容
2.1 项目需求:
2.2 服务内容: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二期)的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招标、施工招标、专题招标等招标工作。如纳入年度审计项目,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业主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三、投标文件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环境、质量、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3 在南沙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并有评标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不得设置在车库、柴杂间等复杂场所。
★3.4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ttps://ccgp.gov.cn/)或广东省级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3.5 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7 参与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
3.8 参与投标单位,报价文件仅需报送服务下浮率,最终每项招标工作结算价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投标下浮率(单项招标最高20万元),再乘以中标下浮率。并原则上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9 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2024年4月3日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邮箱:gaolei@gis.s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