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二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7-26 | 【打印】 【关闭】
(说明: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1.1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二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咨询服务,以公开询价谈判的方式,选出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服务机构。
1.2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3 项目概况:码头项目位于龙穴岛北部,紧邻广东海事局大型巡逻船码头,码头一期已申请建设1个3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长255m,通过1座引桥与陆域连接。项目拟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按满足1艘1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靠泊设计建设,码头长200m,一期码头已基本完成建设,二期工程续建泊位长度55m,满足30000吨级综合科考船靠泊。
目前由于二期船型变化,需对二期建设方案进行重新编制,根据“瞭越”号科考船和新建半潜船,在一期码头的基础上,调整二期建设方案,规划建设两个泊位,同时满足“瞭越”号科考船和新建半潜船停泊。
1.4 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
2.1 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供应商数量 |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龙穴岛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二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具体项目名称以最终的工可报告名称确定) |
1 |
198400.0(含专家评审费) |
合同签订即日起(具体按采购人进度要求完成) |
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 |
2.2 服务内容:
2.2.1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深度的要求,开展所在海域、河段的通航环境调查,项目选址评价,项目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分析论证,项目航道条件、港口及航运发展影响分析,通航安全影响评估,减小或消除项目对通航条件影响的措施分析,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分析等工作。编制《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航道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总体要求
3.1 质量要求:
(1)符合相关政策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确保咨询报告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符合相关审批部门要求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和质量要求,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复。
3.2 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并取得项目基础资料后,30个日历日编制完成《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后10个日历日完成《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15日历天取得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3.3 评价报告编制工作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2)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合理解释;
(3)按合同规定的依据、范围、主要内容、时间和成果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评价报告文件。
(4)《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审批部门要求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并应通过相关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和质量要求,取得相关审批部门批复。
(5)《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取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批复。
(6)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如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索赔。
(7)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评价报告而形成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将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在合法使用成果文件的过程中,若出现任何第三方对成果文件主张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利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引起诉讼或索赔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招标人有权就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向投标人追偿。:
3.4 资格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
(4)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港航专业)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并需提供2024年近期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委其他专业负责人(不少于3名)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并需提供2024年近期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8 本项目的中标价为固定价,除业主另行增加任务外,业主不增加任何费用。
四、报价文件收取
4.1 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2024年8月1日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邮箱:gaolei@gis.sia.cn
五、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六、考核标准
详见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