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12-02 | 【打印】 【关闭】
(说明: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1.1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招标代理服务,以谈判招标的方式,选出有经济实力、有经验、诚信度高、管理严格的服务机构。
1.2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谈判招标的方式,确定2-3家成交单位,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完成各类相关招标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策划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组织采购评审或谈判或磋商,以及按招标采购法完成各项工作等招标流程。
1.4 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服务需求、服务内容
2.1 服务需求:
2.2 服务内容: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招标工作。如纳入年度审计项目,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业主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三、投标文件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并有评标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不得设置在车库、柴杂间等复杂场所。
★3.4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或广东省级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3.5 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7 参与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
3.8 参与投标单位,报价文件仅需报送服务下浮率,最终每项招标工作结算价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投标下浮率(单项招标最高20万元),再乘以中标下浮率。并原则上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9 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2024年12月9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邮箱:huangyanyi@gis.s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