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6-25 | 【打印】 【关闭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合法合规、高效推进,确保招标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结合我单位项目建设及采购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专业、诚信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本单位相关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二、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遴选过程透明,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2.择优选定:根据代理机构的业绩情况、团队配置、服务方案、企业实力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中选单位。

3.专业对口:中选单位应熟悉掌握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优先选择熟悉设备采购、服务、工程建设、船舶服务采购特点和具备相关招标经验的机构。

三、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2.项目类别:招标代理服务

3.项目名称: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内容:负责研究院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

(2)依法依规办理招标/采购手续,编制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并解释招标/采购文件;

(3)依法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接受报名和接收申请资料;

(4)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5)依法组织专家评委抽取、开标、评标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6)发布中标公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7)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招标档案资料;

(8)配合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检查或资料调取;

(9)协助采购人处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不向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具体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执行,并在该收费标准基础上按本次遴选确定的下浮率收取。

3.计费规则:实际收取代理服务费=计价格〔2002〕1980 号基准收费 ×(1 - 下浮率)。

六、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不满足任一条件的视为无效参选: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

2.具备完善的招标代理服务体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开评标场地及配套设备,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档案管理、廉政防控等管理制度。

3.拥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团队人员熟悉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流程,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不良执业记录。

4.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近三年内无重大招标代理投诉、纠纷、行政处罚及行业通报批评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收支正常。

6.熟悉掌握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设备采购、服务、工程建设、船舶服务等项目代理经验,能够适配研究院各类采购项目需求。近三年内承担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类似工程或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口碑良好。

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本次遴选服务业务。

七、遴选资料提交内容

1.企业简介(含企业认证、业绩荣誉、拟派团队人员情况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参选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经营场所证明。   

5.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注册登记证明截图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信用查询证明:公告期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7.固定员工人员名单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8.参选单位需在遴选资料文件中明确填写下浮率(用百分比取整表示,如10%、15%、20%......)。该下浮率适用于服务期内委托的所有招标代理项目。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投标折扣率最高不得超过 20%(下浮上限 20%),折扣率>20% 为无效报价。

9.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参与遴选的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提交2份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密封邮递至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才锋路3号N8栋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和将盖章纸质资料的扫描版发至1617256373@qq.com。

参与遴选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评审方式及评分原则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前2名确定为中选单位。若参选单位最终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并列单位均同步入选。

九、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26年6月25日,通过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及递交材料: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下午17:30)。申请人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邮递至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才锋路3号N8栋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收件人:刘梓慧,02039012285。盖章纸质资料的扫描版发至1617256373@qq.com。

3.专家评审:2026年7月2日,对竞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

4.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与中选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十、其他说明

1.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不足3家,则本次遴选终止,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中选单位不得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4.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才锋路3号N8栋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联系人:刘梓慧

联系电话:18825162865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公告附件1.docx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公告附件2.docx

版权所有: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

单位地址:广州南沙区才锋路3号

粤ICP备2024165901号

地理位置:

综合管理部电话:020-39012285

业务交流邮箱:keji@gis.sia.cn

人事招聘邮箱:rsc@gis.sia.cn